会做饭的女子,都过得很幸福(2)

可是他的妻子,却是一个足不出户不识字的女人。小时候我念书回来,总看见她坐在门口择菜,或是浆洗被子。我去她家,她不是在厨房忙碌,就是在打扫卫生。我曾经问她:你每天的轨迹,就是从菜市场到家里,不觉得无聊吗?

她摇头:“我习惯啦。孩子放学要吃饭,你江大哥只要回家来,我就要另外准备个汤。他每顿饭都得有肉,还要有汤。把家打理好,就是我的工作。”她说得知足而幸福,完全不像我想象中,会牢骚满腹。

“我以后才不要天天做饭呢。我讨厌厨房。”我说,心里想着她是胸无点墨,不得已才做家庭主妇的。

那时候,我还不懂,一个能够专心煮菜做饭的女人,一定是内心平和、热爱生活的人。她们一生的“事业”,也许只是经营一个温馨的家,在别人眼里,这算不得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,但于她们,却是一生的小幸福。

和前任一起的时候,我仍然坚持“君子远庖厨”的理念。反正他做得一手好菜,他不回来的日子,我就去外面吃。

日子久了,他嫌弃我作为一个女人,却不会做饭。我反唇相讥:你作为一个男人,却不会挣钱。我们渐行渐远渐无书,最终各奔东西。

当然,造成我们劳燕分飞的,远不止是这些原因,但我不会做饭,绝对是原因之一。

我第一次来白先生这儿,他的厨房里,只有做西餐用的一些餐具。我从菜刀、砧板开始置办,从大米花生油到料酒八角,没到一个月,厨房就被我霸占下来。

我突然就不讨厌做饭了,还会在做饭的时候哼着歌儿。人,真是善变的动物。原来一切的喜欢和讨厌,都是相对的。遇到了你愿意为他洗手作羹汤的人,油腻和烟尘,都可以忽略不计。

现在,很多家庭里都有保姆。那是不是意味着,做饭的技能就不重要了呢?其实不是。民国时期的那些才女,除个别以外,哪一个不是可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,但是,每当家里有重要客人到来的时候,她们往往挽起袖管,亲自下厨,以显示对客人的尊重。

会做饭的女子,往往也会收拾家里。因为,做饭和收拾屋子一样,都是需要用心、用爱去完成的事情。

在小说《小姨多鹤》里面,严歌苓细腻地描写了多鹤的习惯:她每天都把房间打扫得一尘不染,督促家里人每天要换袜子。男主人公张俭本来对多鹤的勤劳没觉得什么,可在多鹤离开以后,家里变得特别脏乱。张俭突然觉得不适应,这才意识到多鹤对这个家有多重要,他对她有割不断的爱和情。

家,是一个需要用心经营的地方。家里的菜格外好吃,家里比五星级宾馆更温馨,是因为,有人在这里倾注了爱。

我们记忆里,最好吃的菜,往往是妈妈做的。我常跟别人说,我最喜欢吃的,是妈妈做的猪肘肉焖面。她蒸的馒头又松又软,味道天下第一。就连她炒的青椒豆腐,也没有饭店可以做出那种味道。

小时候我们吃下的,不仅仅是饭菜,更是宠爱。即便你现在去米其林餐厅,指名让某个给总统做过菜的大厨给你做出道菜来,也许,那味道也不如你最爱吃的那道妈妈菜。因为,那里面蕴含的爱,不再存在。

朋友小新有件抱憾终身的事:“别人家孩子都说,‘我最喜欢吃妈妈做的菜了’。可是我们家,我儿子看到他爸回来,就开心得说,‘今晚又有好吃的咯’。”小新说,她最大的遗憾,就是不会做菜。

“从现在开始练呗,总会有一两道拿手的。”我建议她说。

“不行了,迟了。小家伙已经形成了这个观念:爸爸做的比妈妈做的好吃。”她无奈地说,“那天我说给他炖个汤,他居然说,‘你算了吧,还是等我爸回来炖吧。你炖的汤,火候根本到不了。’你说气不气人。”

有个会做饭的老公是福气,但是,作为女人,我们也还是要会一些。

即使你的生活是琴棋书画诗酒花,其中也少不了柴米油盐酱醋茶。愿你能陪他立黄昏,也能体贴地问他粥可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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